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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五家渠市公安局关于征集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 “昆仑”行动群众举报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19年09月11日 信息来源:兵团政法综治网 编辑:兵团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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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宛丽 江 鹏 刘志萍

按照公安部、兵团公安局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部署,第六师五家渠市公安局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和有效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相关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

重点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肉制品、乳制品犯罪,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或其他有害物质犯罪,假冒名烟名酒犯罪,食品中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犯罪,农村、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犯罪,以及坑农害农的假劣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兽药犯罪,坚决打击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二)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动

重点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犯罪,制售假劣降压、降糖、降脂、抗癌药品犯罪,制售假劣美容针剂犯罪,医药购销领域非法经营药品、骗取医保犯罪,以及其他高发类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犯罪。
(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行动

打击直接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妨碍企业创新发展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重点打击机电建材、家电汽配、妇幼用品、服饰箱包等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以及跨国境实施制假售假的犯罪。

(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动

以水库、湖泊、河流为重点区域,以医药、化工行业为重点领域,深化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废等污染环境犯罪,以及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以森林草原为重点领域,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以维护空气质量为重点,精准打击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犯罪。

二、举报方式:

单位:第六师公安局

举报信收信地:新疆第六师五家渠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电   话:0994-5615233

举报邮箱:3258074429@qq.com

邮   编:831300


单位:五家渠垦区公安局

举报信收信地:新疆第六师五家渠垦区公安局治安大队

电   话:0994-5800373

举报邮箱:184848125@qq.com

邮   编:831300


单位:芳草湖垦区公安局

举报信收信地:新疆第六师芳草湖垦区公安局治安大队

电   话: 0994-4314110

举报邮箱:326734774@qq.com

邮   编:831208


单位:奇台垦区公安局

举报信收信地:新疆第六师奇台垦区公安局治安大队

电   话: 0994-7457394

举报邮箱:qtkq2019@163.com

邮   编:831800

三、举报原则:

1、举报人举报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处理。
2、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身份,依法保护。
3、举报人可采用实名、匿名或到公安派出所的方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