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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姑姑”遇上人民警察,结局太暖了!

发布时间:25年08月12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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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瑞娟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科技路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戴胜鸟,并在其伤愈后将它放归森林,这一爱心举动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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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的一处绿化带内发现一只行动不便的小鸟,怀疑是国家保护动物,需要派出所帮助。到达现场后,民警小心翼翼地靠近这只“特殊的鸟”。

它头顶着棕红色的羽冠,展开时如同打开一把花蒲扇,背部羽毛呈棕褐色并点缀着黑白斑纹,细长的喙微弯曲,正警惕地蜷缩在草丛中。

凭借日常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积累,民警初步判断这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戴胜鸟,俗称“臭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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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鸟类受到二次惊吓,民警轻轻用外套将其罩住,带回派出所妥善安置。经仔细检查,发现这只戴胜鸟翅膀有轻微擦伤,可能是飞行时不慎撞到障碍物所致,暂无生命危险。

民警立即联系当地的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到场后确认,这确实是一只成年戴胜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在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民警为戴胜鸟投喂了清水和昆虫幼虫,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养护,戴胜鸟的伤势逐渐痊愈,恢复了野外生存能力。8月4日,民警打开了箱子,戴胜鸟振翅高飞,重回大自然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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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救助行动,不仅体现了民警对野生动物的关爱和保护,也彰显了警民携手守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发现受伤、迷途的野生动物,切勿擅自处理,应及时拨打110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共同为野生动物撑起“安全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