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这事儿总算是解决了。”
7月15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33团司法所“桃源里”调解工作室,艾某紧握专职调解员乔青梅的手连声道谢。
几小时前,他还因与雇主王某的劳务纠纷愁眉不展,如今这场一触即发的矛盾在调解员的斡旋下顺利化解。
5月7日,133团棉田雇主王某与艾某、阿某夫妻签订劳务协议,约定二人共同管理400亩棉田至9月7日,每人月薪4000元,劳作内容包括播种、匀苗、锄草等田间管理。
两个月来,艾某表现良好,但阿某因身体原因多次未能按时完成作业。
“我老婆病了,你开除她,那我也走!”
7月14日,王某依据协议解除与阿某的劳务关系,由此引发纠纷。
7月15日,艾某前往司法所和综治中心求助。“桃源里”调解员乔青梅与综治中心副主任夏忠健意识到,农时紧迫,若不及时化解纠纷,不仅影响双方权益,更可能耽误棉田管理,二人立即组织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艾某和阿某情绪激动地表示,夫妻二人一起为王某管理棉田,如果阿某被辞退,那么他们要求同时解除劳务合同,并结清所有工钱。
王某认可艾某的工作,但认为阿某确实无法胜任,若二人同时离开将影响生产,因此拒绝艾某和阿某同时解除合同并结清所有工钱的要求。
综治中心副主任夏忠健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耐心地向王某分析利弊:“新接手的人可能对农作物的情况不熟悉,极可能对棉花的生长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和细致入微的分析,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艾某继续工作到7月底,完成棉花浇水等关键工作。期间,王某可以抓紧雇人接手。王某与阿某的劳务合同于7月14日解除,与艾某的劳务合同于7月31日解除,7月31日一并结清二人工钱。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那一刻,笼罩他们心头的阴霾终于散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