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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机场净空区“黑飞” 案件

发布时间:24年08月16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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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公安局
7月3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垦区(城区)公安局机场派出所依法处理一起无人机“黑飞”事件,对当事人赵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施行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机关查处的首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事发当日,接群众举报后,机场派出所民警赶赴事发地唐王城机场附近,一架农用无人机在机场东北角围界500米处播洒农药,立即勒令无人机降落,并将飞手赵某带离现场。经询问得知,赵某是50团群众,未经报备在机场净空区内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喷洒农药,已属“黑飞”。
据机场派出所负责人介绍,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属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飞行管控区域。考虑到赵某的行为并未影响航班正常起降,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新闻延伸


“黑飞”是指未经合法登记和许可的飞行活动,包括没有取得私人飞行驾照或者飞机没有取得合法身份的飞行,其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非法侵入私人领地,如住宅区等。
2.未经许可,在禁飞区域或安全距离内操控无人机,如机场等场所。
3.非法拍摄个人隐私,如通过无人机窥探他人住所或私人活动等。
4.违反航空法规,如高空飞行、超出视距操作等。
5.携带或投放危险物品,如炸药或毒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