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41团1连职工樊某拿着一面锦旗走进41团司法所,对司法所干警及人民调解员说:“我不太会说感谢的话,这面锦旗就是我的心意,感谢你们为我做主。”
去年3月,樊某投资养殖牛蛙,至今年3月冬眠苏醒期,牛蛙的生长状况一直较为稳定。然而,从今年3月上旬起,陆续有牛蛙死亡,至当月底,5万只牛蛙全部死亡。
精心照料的牛蛙为何死亡?樊某想不明白。他多方寻找原因后认为,3月上旬,在牛蛙养殖场附近有5家单位在施工,他怀疑致使牛蛙死亡的“元凶”是施工产生的噪声,于是向5家施工单位讨说法。
5家施工单位断然否认,认为牛蛙死亡的原因有多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牛蛙死亡是施工噪声所致。
无奈之下,樊某向41团司法所求助。该所受理其诉求后,安排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前往现场查看,发现5家施工单位的施工点距离牛蛙养殖场较近、工程机械声音过大,5家施工单位均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牛蛙的死亡与施工噪声无关。
牛蛙到底是不是因噪声而死?当地没有专业检测机构可以检测确认,调解陷入僵局。
考虑到养殖牛蛙是樊某一家的收入来源,现在分文未挣还倒贴钱,司法所干警和人民调解员没有对该纠纷放置不管,而是上网查找资料、咨询专业人士,并从温度和水质、饲料投喂、疾病、环境变化4个方面分析牛蛙死因。连续忙了3个多月,最终确认环境变化是导致牛蛙出现应激反应而死亡的较大原因。
基于此,41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但因补偿金额分歧较大,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7月24日,41团调委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人民调解员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以相关案件为例释法说理。
经过近4个小时的调解,樊某和5家施工单位负责人达成“5家施工单位共同赔偿樊某10万元”的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