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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姐弟争遗产 法官倾心解心结

发布时间:24年07月30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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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晓存 孙文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

亲情是维系家庭关系的纽带

然而,在父母离世后

有的子女却因为遗产的分割

引发纠纷……

遗产继承引纠纷
年过六旬的张阿姨、张叔叔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姐弟,因为父母的分别领养,让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成为了亲人,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了十余载。因为父亲的早逝,让姐姐早早步入了社会,承担起了养活家庭的重担,常年在外打拼。弟弟则和母亲一起生活,负责照顾母亲的起居。张阿姨、张叔叔虽与母亲没有血缘关系,但因多年的养育之恩成为黏连剂,将这一家人紧紧黏连在一起。直至母亲去世,因为留下的房产继承纠纷,让姐弟俩走进了法院,对薄公堂。
各执一词至法院
“我不是不愿意把房子给我弟弟,我就是心寒,我一直在外面赚钱,补贴给家里,这么多年以来,我一个女人风里来雨里去的,身体折腾坏了,也老了,现在我唯一的亲人只有我弟弟,却为了争夺老娘的房子把我告进法院,我本来没想跟我弟弟争这个房屋,但是现在我对他太失望了,我就要跟他争到底!”张阿姨满腹心酸。
“老娘在世时她就没出多少力,老娘生病住院都是我跑前跑后的,我照顾老人又出钱又出力的辛苦她根本不懂,这个房子不值钱,我们可以不要,但是做人得有良心,她没有尽到子女的孝道,不应该给她分老娘留的财产。”张叔叔也是一肚子委屈地向承办法官诉说。
“这真是应了‘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古语。不过就算再难断,我们也得一项项断清楚、断明白”。听了姐弟俩的诉说,承办法官说道。

法官倾力解心结

开庭时,姐弟俩情绪激动,几十年的积怨迸发而出,争吵不休……
听完姐弟俩的慷慨激昂各执一词后,法官了解到了,这个案件的“病根”不是房子,而是姐弟俩的心结。姐姐认为自己为了这个家出门打拼,身体累坏了后,弟弟却为了母亲的遗产将自己诉至法院,弟弟则认为姐姐没有尽到照顾老人的义务,对姐姐心里有埋怨,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一条感情线,才让姐弟俩对薄公堂。
法律是冷的,但是人心是热的,处理此类家庭纠纷,应当本着调和的原则,于是,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姐弟俩进行了调解。
“争也争了,吵也吵了。老人虽然不在了,可你们俩也永远是亲人,更何况,你们的子女也都成了家,你们现在也年过半百,总要为你们的子女做好示范,把亲情看重一些,多替对方着想,少些埋怨……”承办法官劝道。
不等法官说完,姐姐已经哭成泪人,默默地取下假发套,哭诉自己多年的委屈“不是我不想回家,我病成这个样子,我怎么回啊!”
看到取下假发后瞬间衰老的姐姐,张叔叔先是惊愕,然后一脸的心痛向法官说:“调解吧,一家人本就不该出现在法庭上。”

调解分割释前嫌

遗产能轻易分割,但法官深知分割不了的是亲情。为了化解双方矛盾,妥善地处置此案,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后,以法理为突破口,对姐弟俩进行法定继承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又以亲情为“润滑剂”,引导姐弟俩合理宣泄情绪、换位思考。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说,双方情绪得以缓和。
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姐弟俩对房子的分割进行了调解,姐姐认为,弟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弟弟认为,姐姐身患重病,应该多分。最终,姐弟俩对遗产分配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因弟弟尽到了大部分赡养义务,弟弟分得遗产的五分之三份额,姐姐分五分之二份额。姐弟亲情战胜了遗产纠葛,此案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在被继承人未留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各继承人之间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产继承,分割的是财产,分割不了的是亲情。继承案件不仅是财产分割,也关系到家庭伦理和道德风尚,关乎社会文明和道德规范的维护。继承人均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共促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