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如果没有这么贴心的检察官,我们就拿不到66000元的工资了,真的太感谢了”,近日,以张某为代表的8名工友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检察院赠送了一面写着“持正义秉公执法,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
工友忧“薪”忡忡
2024年3月29日清晨,伊宁垦区人民检察院来了一群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
“都一年了,老板工资还拖欠着,我们无路可走了。”
“现在是家里春耕的关键时候,这工资就是庄稼的救命钱,拿不到上怎么办!”
大家越说情绪越激动。
“大家不要着急,慢慢说。”接待他们的检察官向当事人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经询问得知,张某等8名工友原本受雇于承包人梁某,在一处工地打工。由于种种原因,梁某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向工人支付工资。之前找梁某要,梁某认为自己不仅没拿到工程款,可能还要倒贴,不应该支付工资,要找直接找发包方去要。但找发包方要,自己和发包方根本没有合同关系,找人家要钱还不碰一鼻子灰?就这样,他们的讨薪路困难重重。
多方沟通知“薪”事
承办检察官了解当事人诉求后,第一时间研判分析案情:梁某不给工人工资,是由于发包方李某没有向其结清工程款。那么,这起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是李某和梁某,张某等8人是第三方。而这8人的工资,则是纠纷的重点所在。
检察人员理清关系后,联系李某和梁某了解案件情况,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出发,告知李某和梁某拖欠工资的后果及对公司、个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耐心地释法说理。梁某无奈地说:“我没有收到工程款,我都是亏钱的,我怎么付。”
李某向干警倒苦水:“因为我的大量工程款没有收回来,我没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垫付他们的工资,我都在发愁呢?”“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呢?”检察人员询问双方。其实,李某和梁某都愿意调解,也不愿意拖欠工资,之前协商过多次,但由于始终因为工程价款存有较大争议,故始终未能结算,致使工人劳动报酬无法履行到位。
面对面解“薪”事
双方同意调解后,检察人员又进一步分析了这起纠纷:如果走法律程序,梁某败诉可能性较大,那么工人的工资就很难兑现;退一步说,假设梁某胜诉,以他现在的经济状况,能否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也是个问题。本着“起诉不是目的,帮助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才是关键”的办案理念,承办检察官决定采取温情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在调解过程中,检察官们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充分理解他们的难处。
他们向包工头多次阐述了拖欠工资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并劝导其尽快筹集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也向工友解释了包工头的实际困难,并鼓励他们保持理性、合法维权。
经过检察人员多轮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尤为重要的是,调解协议明确提出:工人工资的款项直接汇至工人个人账户。6月24日,在检察人员的见证下,8人的工资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的方式转入民工的个人账户。直到这一刻,大家才舒了一口气,并在领款人详单上摁下了手印。
“我们将紧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养老等民生热点等,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承办检察官认真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