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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出事故,竟让妻子到现场“顶包” 法官:从严惩处

发布时间:24年05月07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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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治日报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有些人依然心存侥幸,甚至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最后得不偿失反被加重处罚。

2024年3月某日,被告人买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某路段行驶时,车辆冲入绿化带,致使绿化带设施、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买某电话联系其妻子吐某到现场为其“顶包”。当日,被告人买某被查获,经鉴定,买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2mg/100ml,交管部门认定买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买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买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买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买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找人“顶包”,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可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被告人买某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买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官提醒:酒后驾车危害大,广大驾驶员千万不可酒后驾车,一旦发生事故害人害己。酒后驾车是对自己和对他人极其不负责的行为。同时,醉酒驾驶机动车后找人顶包的行为不仅妨害司法秩序,还是危险驾驶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因此,切莫碍于亲情、友情等原因替人作伪证,亲朋好友之间真正的关心,应当是及时提醒和规劝酒后切莫开车。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