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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缺失监护,检察官如何为他找回温暖的家?

发布时间:24年03月26日 信息来源:第八师莫索湾垦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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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晓阳

“检察官阿姨,我一定听你的话,好好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孩子。”近日,在莫索湾垦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室内接受心理疏导后,辖区未成年人小路(化名)坚定地说。

小路是一名“事实孤儿”,几年前不幸遭遇家庭变故,父亲因交通事故去世、母亲已离家多年杳无音讯,他与奶奶相依为命,虽然家中其他长辈亲属也不时照料,但缺少父母的监护和照料,还是给小路的学习生活造成了影响,他变得心事重重、郁郁寡欢。2023年8月,检察官在履职办案中得知这一情况后,为核实线索、掌握实情,先后到小路和他的长辈亲属家中、邻居家中、常住地社区、学校周边开展实地走访,通过与小路的祖母潘某某、社区工作人员、邻居同学当面核实,确定之前掌握的情况属实,小路虽然未因家庭困难而失学,但没有法定监护人,给学习和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祖母潘某某有意愿和能力承担监护责任,但年事已高,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一直没能成为小路的监护人。

为切实防范未成年人失管失教、避免监护缺失对小路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我院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支持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监护资格,并针对其不熟悉法律规定和起诉程序要求的实际情况,向她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了程序协助。莫索湾垦区法院2023年11月10日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支持潘某某的诉讼请求,将小路的监护人变更为潘某某。

判决生效后,检察官又专程到小路家中回访、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打开心结、勇敢面对生活。小路目前正常在校上学,祖母潘某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其进行抚养教育,之前面临的困难得到初步解决。考虑到潘某某的年龄、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检察官将持续关注小路的学习生活状况,为后续救助做好准备。为表示感谢,小路家人为检察官送来一面“维护公平正义 践行使命担当”的锦旗。

“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保障当事人诉权实质平等,解决困难群众权益受损时“不敢”“不懂”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真正把检察为民落到实处。”检察官杨萍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