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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暖人心!法官千方百计为困难当事人上门送执行案款

发布时间:24年03月26日 信息来源: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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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买力江·阿不都外力、李婷

冬去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法院执行局步履不停,将执行款送上门,以实际行动温暖了这个春天。

“谢谢你们,上门给我送来案件款!”申请人于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逃避执行玩失踪

2021年6月,李某、于某分别驾驶的车辆并发生碰撞,案后李某弃车逃逸,于某受伤、车辆受损。经认定,由李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于某车辆修理费22833元找李某赔付,二人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次年6月,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赔偿于某车辆修理费22833元,李某对判决不服向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李某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于某一次性赔偿车辆修理费10000元。

谁知,李某仅支付1000元后便失踪了,期间于某身体不好急需资金治疗,但申请强制执行后,没有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能动司法送温暖

2024年3月11日,执行法官约于某来法院告知其案件进展情况,并进一步了解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线索。临走时,执行法官发现于某走路缓慢,立即追上前搀扶,经询问得知于某因患病导致视力模糊、行动受限,且独身居住,无固定经济来源,随即申请警车将于某送回家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几天的调查,法官通过李某所属社区得到了李某位置线索,第一时间出警将其传唤到庭,李某一次性将剩余9000元案件款缴纳。

“法院+社区”联动帮扶

于某步履蹒跚的情景在执行法官脑海中挥之不去,仅仅是将这9000元执行到位是否能够真正解决于某的经济问题?这又让执行法官犯了难。

考虑到于某的身体状况,法官决定与残联和明珠街道黄河社区取得联系,共同对于某开展帮扶。

经多方协调,3月19日,法官、社区书记、网格员、残联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于某家中,将9000元执行款“送上门”,并耐心细致地听取了于某的相关诉求,现场为于某出具有关证明,从源头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与个人、家庭、社会紧密相连,牵动着整个社会安定与和谐。我们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从细微之处入手,通过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小事,将司法服务做实做细,不断增强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执行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