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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识恶为恶获利7500元,以身试法终获刑

发布时间:24年03月21日 信息来源:第一师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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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广宇、翟瑜琪

“叫q仔,开水房!”电影《孤注一掷》中,随着诈骗分子指令下达,众多“车手”和“卡仔”“跑分”洗钱的情节令人触目惊心。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王某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违法犯罪资金25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不知“馅饼”是陷阱

2023年5月,福建籍女子王某通过QQ结识了一名昵称为“初心”的男网友,对方自称姓金,后两人互相添加好友,经常通过网络聊天。

聊天中,金某透露其在广州某部队服役,其妻子与王某曾在厦门市一家电子厂共事,这份“渊源”也让王某逐渐开始信任金某,直至金某提出,需要借用王某的银行卡转账,并许诺每1万元给予300元报酬。

利欲熏心走歪路

王某的家庭收入不高,想到丈夫打工的辛苦,孩子上学的开销,尽管王某明知金某使用其提供的银行卡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为了获取报酬,减轻生活负担,仍将其名下三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

5月29日至6月4日,短短七天,王某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内流入8笔违法犯罪资金,共计25万元。王某按照金某的指示,或通过ATM机取现,或利用支付宝提现,分多次将25万元转出,再汇款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内,王某本人从中非法获利7500元。

后经王某供述,在其为金某提供银行卡时,已经意识到金某会使用银行卡进行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但一心想着挣钱,也就不管不顾了。

东窗事发被逮捕

2023年6月、7月间,新疆阿拉尔、山东临沂、天津、重庆等地多名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称网上投资理财被骗数十万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涉案5名受害群众的被骗资金,均由王某通过本人名下的银行卡转移。7月8日,王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值得警醒的是,受害群众反映的情况大相径庭,不法分子均通过QQ或微信添加好友,自称军人身份不便经商,聊天拉近关系、获取信任,提供虚假网站充值渠道,许诺投资股票利润分成,最终骗取大量资金。

法有温情罪难消

“办卡时,银行工作人员提醒我,不能将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王某到案后,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十分后悔当初没有听劝,更不该为了赚钱损害他人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家庭生活困难,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犯罪后主动筹措资金2万元赔偿被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经社会调查判处缓刑对王某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遂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识恶为恶终获刑

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明知转入其银行卡内的25万元系违法犯罪所得,为非法获利,仍帮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予惩处。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态度、社会调查结果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赚钱虽不易,手段要合法。当前,电信诈骗案件高发、频发,涉及领域广、范围宽,该类犯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且隐蔽性极强。很多犯罪分子会通过各种手段,引诱人们接收、转移、隐匿违法犯罪所得资金。为犯罪分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微信号等具有支付功能的账号,接收、转移、帮人取现、汇款等隐匿、转移财物的行为,只会让自己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