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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检察官街头普法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4年03月18日 信息来源:第二师检察分院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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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敏、孟若兰、彭晶晶

这个春天,我们如何提振消费的信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检察官们走上街头,走进连队社区,通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净化辖区消费环境,增强职工群众消费维权意识,提振消费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杜绝“缺斤少两”维护“公平秤”

3月12日,第二师检察分院和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驱车前往二十一团大巴扎摆摊设点,以“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帮助群众提高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检察干警们“走街串巷”,对大巴扎两侧的蔬菜摊、水果摊、水产经营户等15余家经营户计量工具进行检测,对经营户使用的电子秤是否精确、是否张贴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逐一进行了检查,杜绝市场中“缺斤少两”行为,维护好消费者心中的“公平秤”。

同时,干警们通过走访超市、药店、农资店,对销售的食品、药品、农药肥料保质期进行检查,对销售过期食品、农药的经营户作出了规范和要求,及时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造假、作假、卖假行为说“不”

3月13日上午,库尔勒垦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集市开展了以“激发消费活力,保护消费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干警们来到铁门关市农贸市场,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现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并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宣传过程中,干警们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食品和药品领域典型案例,向周围群众重点讲解了假药的类型和存在安全隐患食品的危害,同时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及打假防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宣传,并呼吁广大消费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对造假、作假、卖假行为说“不”。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打假、防假宣传单、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等资料100余份,有效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打假、防假法治宣传氛围。

学会理性消费 警惕消费陷阱

3月13日,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在三十三团大巴扎开展了以“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干警们向职工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开展释法普法宣传。针对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消费者维权渠道等问题,检察官们进行了耐心、细致、专业的讲解,并提醒群众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同时,在面对权益侵害时,要学会切实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二师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力度,通过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办理,积极发挥检察智慧,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多措并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