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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禁(戒)毒普法“小切口”做实社会治理“大文章”

发布时间:24年02月28日 信息来源:阿拉尔强制隔离戒毒所 编辑: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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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英来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落实深化“一体两翼”工作布局,以禁(戒)毒普法“小切口”做实社会治理“大文章”。  

2月19日至22日,来自第一师阿拉尔市四团、六团、九团30连31连、十一团的2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被兵团阿拉尔强制隔离戒毒所聘为首批禁(戒)毒普法义务宣传员,在各团场司法所举办了首聘证书颁发仪式和业务培训。

首批禁(戒)毒普法义务宣传员首聘证书颁发工作,是场所健全禁(戒)毒普法宣传平台,进一步推动“一体两翼”社会化延伸工作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 

启动仪式后,就如何运用禁(戒)毒普法宣传助力基层依法治理,场所民警与禁(戒)毒普法义务宣传员进行了工作交流,确立了以提升市域治理能力为目的、以职工群众、学生等群体需求为工作导向,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就在职工群众身边优势,把禁(戒)毒普法宣讲、法律服务送到职工群众家中,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力争实现德润人心、法安天下。

四团司法所所长张杰明表示禁毒普法宣传是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人民调解员的工作重点之一,开展此次聘任仪式,将进一步深化司法所和戒毒所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打造“禁(戒)毒普法”品牌,将禁(戒)毒普法宣传融入职工群众日常,为推动民主法治、平安团场建设带来新的助力。

 六团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明激动的说:“接受聘书,正式成为禁(戒)毒普法义务宣传员,平时我的岗位职责就是调处连队(社区)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现在成为义务宣传员,我会珍惜这份荣誉,将禁(戒)毒知识接力传递给身边的亲戚朋友、来团场打工流动人员和返乡学生。”   

 十一团司法所所长杨宏伟表示:建立禁(戒)毒普法义务宣传员制度,是进一步创新禁毒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打造常态化禁毒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有了戒毒所专业力量的加入,将会极大丰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禁毒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内容,提高禁毒普法专业化水平,更好将法治观念和禁毒知识送至职工群众身边,为社会稳定、平安团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兵团阿拉尔强制隔离戒毒所将充分发挥戒毒场所、司法所的职能优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这支稳定队伍的优势,健全禁(戒)毒普法义务宣传员联系、学习培训机制,通过开展禁毒知识培训、每月开展业务交流、定期回访指导有效措施,加快建设一支学法用法讲法的禁(戒)毒普法队伍,充分发挥戒毒民警和普法义务宣传员就在群众身边的优势,推动禁(戒)毒普法活动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将禁(戒)毒普法工作贯穿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学生群体安全问题整治、职工群众普法教育等工作全过程,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态势,将禁(戒)毒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职工群众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着力构建“禁(戒)毒普法宣传为主、辐射联动、多向发力、融合发展”司法行政“一体两翼”戒毒工作新格局,以禁(戒)毒普法“小切口”做实社会治理“大文章”,为法治兵团、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