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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发布时间:23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 编辑:欧阳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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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海光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在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努力彰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以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的生动履职业绩,传承赓续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红色基因、红色血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时代新征程,兵团检察人员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在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努力彰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以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的生动履职业绩,传承赓续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红色基因、红色血脉。

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兵团精神,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履职理念

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首重在于树牢司法办案科学理念,真正以精益求精、严谨客观的审慎态度办好办优每一个案件,不断促进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

一要坚持依法能动。检察机关在任何时候都要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准确把握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中心工作,系统谋划部署、依法能动履职,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把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兵团工作各个领域。要注重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沟通联动、形成合力,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建设,切实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具体体现为积极助力平安兵团、法治兵团建设的实际成效。

三要勇于自我监督。要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接受外部监督与加强内部监督相统一,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事”和“管人”相结合,进一步针对检察权运行,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要抓实监管管理,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相统一,全面推动检察长以及其他院领导、业务机构负责人监督管理责任落地见行、落实见效。要强化制约监督,不断健全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检察机关内部审核把关等制约监督机制,特别是不捕、不诉等权力关涉当事人合法权益、关涉司法公平正义,必须自觉主动“加把锁”。

发挥自身优势、紧盯短板弱项,找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履职方向

针对目前法律监督工作中“长板”偏少、“短板”明显等问题,要瞄准“病灶”“痛点”,精准靶向施治,不断促进法律监督体系、机制现代化。

二要紧盯民事检察“不专”“不会”问题,切实补齐民事检察工作短板。民事检察工作要在重自强、提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要组织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注重提升监督效果、注重培养业务能手。要在强化数据赋能、技术支撑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特别是对劳动争议、保险理赔、民间借贷等易发多发虚假诉讼领域的监督,做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要聚焦具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敢于、善于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积极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指导作用。

三是紧盯行政检察“不敢”“不力”问题,努力补强行政检察工作弱项。要持续深化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调查核实权的运用,重大监督案件要上下联动、一体履职。要立足近年来兵团各级行政主体逐步承接落实有关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着力服务保障法治兵团建设。要善用“外脑”,积极借助专家委员、专业人士的实践经验、专业知识等,促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要规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进落实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要求。

四是紧盯公益诉讼检察“不精”“不准”问题,有效提升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立足法定办案领域深耕细作,正确把握好数量、质量、效果之间的关系,深刻检视办案规范和成效方面的不足,规范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提高诉前检察建议质量;聚焦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对于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必须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促进社会进步。要依法审核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重要案件办理,统一组织和调配辖区内办案力量,督促和支持基层院加大精准办案力度,争取多办一些具有社会法治引领意义和指导价值的典型案件、精品案件。

提升素质能力、深化一体建设,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履职保障

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适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一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各级院入额院领导必须切实扛起司法办案“领头羊”重担,特别是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中,既要升旗举帜“挂帅”,又要真刀真枪“出征”。各级院入额院领导要在办理刑事检察案件、民事检察案件、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等案件时,主动带头担任主办检察官,实质化参与关键环节,并注重总结办案经验,预防、解决检察管理、司法办案中的问题,提升办案水平。同时,要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面对面倾听职工群众诉求,及时化解信访积案,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二要建强队伍提升素能。要注重班子建设,协调推动优化下级院班子选任程序,定期对下级院领导班子配备履职情况进行调研和摸底,对政治过硬、专业过硬、表现优秀的干部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使用,对不适宜岗位的提出调整意见。要注重人才培养,强化“选育管用”工作实效,坚持用人导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员额能进能出,以严管厚爱有机结合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要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通过组织参加大要案专班、重要业务竞赛等方式助推业务水平提升。要用好各类培训平台、依托对口援疆政策,分层分类分岗开展高质量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有计划、分批次选派业务骨干到外地检察机关岗位锻炼,同时深化南北疆师市检察人员交叉挂职工作实效。

三要深化检察一体化建设。在检察侦查工作方面,要统筹抽调三级院侦查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分组侦查、统筹联动、合力攻坚的“大兵团”作战格局,为顺利突破案件提供有力支撑。在检察建议工作方面,要在上下一体、协同各方深化落实好最高检第一号至第八号检察建议的基础上,注重聚焦办案实践中发现的涉及兵团辖区社会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领域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在大兴调查研究、深化对策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数字检察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深刻认识数字检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立足现有条件、用活外部资源,立足业务需求做实做细各类数据的汇聚、整合、管理、应用,有效实现检察业务与数字检察的深度融合、共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