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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3家单位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发布时间:23年11月07日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李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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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 进、秦俊伟、刘婷婷

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其中兵团有3家单位入选,分别为五师双河市八十一团双桥镇、八师石河子市老街街道、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昆泉镇。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兵团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兵团入选单位一致表示,将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