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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让危困企业“涅槃重生”驶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3年09月22日 信息来源: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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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苏玲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践行能动司法,推动构建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大格局,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会商第十三师新星市出台《第十三师新星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召开破产处置工作推进会,强化法院司法职能与政府行政职能有效对接,统筹企业破产处置法律事务与社会事务协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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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挑战

积极探索规范制度体系

近年来,随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个别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面临破产,一批申请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涌入十三师两级法院。审理周期长、破产案件审理经验不足,特别是涉及国资债权人权益、烂尾楼工程、社会稳定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给十三师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高质量办理破产案件,十三师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通过对府院联动机制的先行先试,协调师市相关职能部门解决了管理人顺利接管破产企业、为破产企业不动产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依法简化破产企业遗留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程序等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一些难题,也让十三师法院深刻认识到建立规范、健全的企业破产处置机制势在必行。

总结经验

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

为更好提升企业破产处置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推动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牵头拟定了《第十三师新星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方案》包含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主要任务四个方面。历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合法性审查、党组会议研究、师市行政常务会议研究等多个环节,2023年9月11日,该方案由十三师新星市正式发文,在师市辖区内全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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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联动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方案》旨在建立企业破产处置统一沟通协调机制,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法院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判的破产事务有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工作涉及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涉税政策、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管理人履职、费用保障等问题。明确了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发改委、住建局等28个成员单位在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办理中需要联动配合的具体工作任务,确定建立会议机制、议题提交落实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成立重点案件专班、完善风险预警五大机制,实现党委领导下政府和法院之间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制度化,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良性发展,持续优化破产工作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

只有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才能让企业“进的来”“留得住”“安下心”。

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方案》的出台为契机,坚持把破产审判工作放到服务保障师市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聚焦破产审判提质增效的关键问题,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效为目标,通过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制度优势,为破产重整企业、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和政府搭建‘尽可能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沟通桥梁,让企业再生驶入“快车道”,助力危困企业“涅槃重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更高司法水平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为推动师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