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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平安“防火墙” 八师石河子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出租房屋、自建房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3年07月17日 信息来源:兵团司法局 编辑:李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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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建国、吴俊、张兴锐、王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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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普及出租房屋、自建房安全使用的基本常识,加强落实出租房屋、自建房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居民群众“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防范意识,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基层开展出租房屋、自建房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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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入社区,走访入户接地气。活动中,司法行政干警通过“划定区域、定岗定人”的工作要求,对辖区的工地、棚户区等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巡回式逐户走访,引导出租房屋管理者严格按照“谁出租、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制度,签订责任书,提高出租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对排查出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私接电线、房屋违建、消防设施缺失、应急照明设备不足、电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隐患,司法行政干警及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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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讲台、聚人气,集中宣讲有效率。司法行政干警在社区小广场、菜市场等人流聚集处开设集中宣讲点,宣讲自建房安全知识,宣讲师市整治自建房工作部署,争取群众支持。同时,利用社区微信群、QQ群等宣传阵地,向居民群众转发民法典中关于自建房使用用途的限制规定、农村建房房主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提醒居民群众,对于遇到自身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向社区及基层职能部门报告,主动寻求帮助,不要自行随意处置,将安全风险隐患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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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子、着实际,以案释法有效果。司法行政干警“以案释法”,通过讲解近段时间师市查处的出租房屋、自建房屋相关违法案件,着重向自建房房主和租户普及了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性及自身房屋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劝导房主、租户停止使用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房屋安全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师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强化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提高居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降低事故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