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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真大!两人冒充警察行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3年06月25日 信息来源:兵团检察院 编辑:李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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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世钊

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王某、周某提起公诉,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年六个月。

走捷径

半路兄弟“出邪招”

2022年12月初,新一波疫情的爆发,王某结识了周某,2人“相见恨晚”,很快便将对方视为“知音”。不久后,两人偶然捡到了两套防护服,瞬间一个“邪恶”的“想法”便产生了。

2人在防护服上写上“警察”两个字,穿着防护服走进阿拉尔市某商贸城一家家禽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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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们是公安局的,领导让我们过来采购点吃的,你这里都有什么呀?”王某略带紧张的对店老板说。

店老板看到王某、周某穿着带有“警察”字样的防护服,便没有多想,并从店里分别拿了一只冻鸡和冻鸭交给了2人。

“老板,我们穿着防护服不方便带手机,我能不能把东西先拿走,我把电话留给你,晚些时候你去局里找我,我再把钱给你”王某说到。

“可以的,你们也挺辛苦的!”见老板并没有起疑心,王某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

就这样,这对“半路兄弟”打着公安干警的幌子,成功地骗到了第一笔“财富”,同时也迈出了通往违法犯罪深渊的“第一步”······

难自拔

非法取财“费心机”

疫情过后,王某、周某失去了“防护服”这个“屏障”,但尝到“甜头”的2人早已沉浸在不劳而获的“安逸生活”中难以自拔,然而“骗取食物”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于是,两人提出了一个更加“大胆”的计划。

“我们冒充警察去骗点钱花花

“骗钱?!风险是不是有点大呀?”

“只要好好计划,不会被发现的,再说了,就骗点小钱,又不多,不会有人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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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计划安全有效的实施,两人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了分工,并对“去骗谁”“怎么骗”“被发现后怎么脱身”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反复推演”,购买了辅警冬季执勤服、肩章、胸标等“辅助工具”。

太嚣张

跟警察玩“灯下黑”

“老板,有没有200元现金?我换一下。”2022年12月17日19时许,王某、周某来到阿拉尔市某商贸城警务站旁的一个商行,2人按照约定的分工,王某将辅警冬季执勤服的外套搭在胳膊上,漏出警服标志走进商店与老板进行“交涉”,周某在店外负责“望风”。

“有。”

看到手持警服的王某,老板并没有起疑,说着顺手从身上拿了200元现金递给了王某。

王某接过钱,开始在身上装模作样地找手机,准备给老板扫码转钱。

“不好意思,老板,我的手机好像落在警务站了,你先添加我微信好友,等我回去再给你转账,行吗?”一番“认真”的搜索之后,王某说

“可以。”

基于对公安干警的信任,老板同意王某现将现金拿走应急,回头再转账。王某拿走了现金,可老板的“微信好友”添加申请直至过期也没有被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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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是旁边警务站的,要送一个流浪汉回家,能不能兑换300元现金?”

“老板,我是旁边警务站的,我同事的母亲住院了,能不能换1000元现金?”

2022年12月17日到2023年1月6日,短短21天时间内,王某、周某冒充警务站干警,以捏造理由急用现金、手机未带、先添加微信好友回去转账等方式,对阿拉尔市及九团、十团、十二团等周边团场14家位于警务站附近的商店,实施了诈骗,骗取财务价值10338元。

落网了

恢恢法网“谁能逃”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正当王某、周某2人肆无忌惮、自鸣得意时,“意外”发生了。

2023年1月3日、1月5日,公安机关先后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人冒充警察行骗。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依据店内监控和被害人描述确定了王某、周某的基本特征。此时,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两人恐怕怎么也想不到,一张针对他们的“天网”已经打开。

2023年1月7日,正在路边“潇洒”的王某、周某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

被判刑

最佳拍档“陷囚笼”

2023年2月6日,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周某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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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认为,2人冒充警察实施诈骗,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遂于2023年2月13日,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并提出继续侦查意见,同年5月22日,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6月8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因构成招摇撞骗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对“最佳拍档”最终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