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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2年07月07日 信息来源: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 编辑:李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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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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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金银川路街道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运用“1+3+3+N”工作法,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街道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289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将社会矛盾纠纷“不出门”。

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筑牢矛盾化解“主阵地”

金银川路街道党工委在师市党委政法委、司法局大力支持下,组织成立1个街道级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12名,兼职人民调解员150名。

按照温馨、舒适等原则统一建立人民调解室、心理疏导室等配套阵地。人民调解委员成立以来,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小组、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聚合社区“两委”、专职网格员、社区民(辅)警、联户长以及社区“五老人员”,积极参加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扎根基层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

完善激励奖励机制  建强人民调解“主心骨”

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实行人民调解员“调解员竞聘上岗”“调解员聘任制”和“持证上岗制”,每年根据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调处率、满意率、复发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建立社区“两委”、专职网格员、社区民(辅)警、联户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考核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基层调委会建设得到了加强,调解工作积极性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更好的发挥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建立培训指导机制  推进队伍建设“规范化”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走访检查街道社区调委会工作,并对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积极联系法院开展庭审旁听,让调解干部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不断提高调解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完善防范机制建设,构筑化解工作“新格局”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室的设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去的上门调解,发展为在社区人民调解室,进行“开庭式、协商式”调解,规范人民调解室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人民调解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