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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守护碧水清波

发布时间:22年05月17日 信息来源:第十二师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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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芬梅

为认真落实兵团党委和上级院党组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辖区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河湖长制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形成“河湖长+检察长”监管合力,共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新风貌。51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与222团举行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并联合签署《关于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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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222团河湖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再升级,进一步推动团场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的转变,以“检察蓝”守护“河湖美”,以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配合为抓手,做好联动治理、长效治理工作,强化河湖生态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守护生态环境、凝聚治湖护河合力的有益尝试。222团党委副书记、团长景招宏,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新英出席会签仪式,并对冰湖和柳城子水库进行了首次联合巡河。此举标志着“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三坪垦区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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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三坪垦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监督作用,做精做细“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模式,切实发挥协作机制的作用和实效,让机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积极推进河流保护,打开共建共赢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为辖区建设山青水秀、美丽河湖、生态文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