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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派出所三天两次救助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2年05月16日 信息来源:第六师奇台垦区公安局 编辑:李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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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    凤 、朱宛丽

夏季来临

生机勃勃

野生动物

也逐渐活跃在

人们的视野中

近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奇台垦区公安局湖沿镇派出所

就迎来了

这么两位“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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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傍晚,湖沿镇派出所民警在奇台农场1连路段巡逻时,在路边发现一只外形似鹰的“大鸟”,疑似受伤无法飞行,民警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简单救治。经与奇台农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该受伤鸟类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鹰隼,工作人员推断它可能是在飞行中不慎撞伤,导致翅膀骨折,所幸伤情并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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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湖沿镇派出所遇到群众求助称:自己捡到一只“猫头鹰”,翅膀受伤无法飞行。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与奇台农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确认该“猫头鹰”实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长耳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夜猫子,主要以鼠类和昆虫为食,对控制鼠害有积极作用。

目前,鹰隼和长耳鸮两位“小伤员”正在奇台农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受救治,待其完全恢复后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