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九师法院薛红芹法官荣获“自治区优秀法官”称号

发布时间:20年03月27日 信息来源:兵团政法综治网 编辑:兵团政法委员会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

QQͼƬ20200327172914

      3月25日,新疆高院召开全区人民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上对自治区优秀法院、自治区优秀法官等进行表彰、通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乌拉斯台人民法庭副庭长薛红芹荣获“自治区优秀法官”称号。

薛红芹,女,汉族,198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200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乌拉斯台人民法庭副庭长。曾先后在第九师额敏垦区人民法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乌什水人民法庭工作。

在工作中,薛红芹同志兢兢业业,勤恳负责,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2016年10月,刚调入乌拉斯台人民法庭工作不久的薛红芹就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原告是一位聋哑人,与被告离婚十多年,婚生女在原告处抚养因离婚时约定被告每年支付抚养费1200元,原告认为抚养费过低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案件并不复杂,但是当事人的情况比较特殊,被告也不配合,于是薛红芹决定亲自前往被告住处了解情况。经过一番交谈,她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被告数月前发生车祸伤了右胳膊,生活捉襟见肘,一时无力支付抚养费,更不用说增加。考虑到原告的特殊情况和被告的现状,她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经过薛红芹的耐心调解,被告表示可以努力克服自身困难适当增加抚养费原告虽有代理人,但为了更加清楚彻底解决纠纷,法官还是通过书写的方式与原告进行了详细的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均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尽可能多地关心、照顾孩子。2017-2019年,薛红芹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488件,调解撤诉案件309件,占案件总数的63.3%。2019年,薛红芹被中共第九师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评为2017-2018年度办案能手。

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薛红芹同志常说:“要像邹碧华同志一样做一名司法的‘燃灯者,在继往开来的司法实践中,不忘初心,继续踏浪前行!”实现依法治国,理念是关键。只有内心确信法律,才会真心遵守法律。作为静态规则的法律,需要动态司法的运用,司法不仅是科学的裁判,更需要信得过的司法者。身为司法者的法官们,尤其是法庭的干警,面对人民群众,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国家司法人员的形象,代表的都是法律,内心对法律的信仰会直接通过与当事人的交谈、案件的审理反映出来。薛红芹说:“作为一名法官,应当不断坚定内心的法律信仰,也为建立起广大人民群众内心的法律信仰尽自己一份绵薄,哪怕只是一点一滴掌心化雪的温暖,也必将汇聚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春天号角。”这是她的理想,也是所有政法干警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