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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记全国优秀法官王筱萍

发布时间:19年12月03日 信息来源:兵团政法综治网 编辑:兵团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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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九师中级人民法院 王筱萍

现年55岁的王筱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主审或参与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承办案件的数量连续多年在全院名列第一,无超审限、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结案率连年保持在100%,案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她先后3次被自治区高院、兵团法院授予“优秀法官”,荣立“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2006年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等组织的“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中荣获“银法槌奖”并荣立“二等功”。2011年6月,在兵团组织的“新中国屯垦戍边100位感动兵团人物”评选活动中,当选“新中国屯垦戍边100位感动兵团人物”。

一、一心为民,把满腔热情都奉献给职工群众

王筱萍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真心真意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在处理涉及外来农民工、老弱病残当事人的案件中,她总是给予更多的关注,始终站在充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角度去思考解决纠纷的办法。当她得知被告人巴某某因父亲去世不得已投靠继父生活,为躲避继父的讥讽,整日沉湎于网吧、酒吧,时常打架斗殴时,她主动与被告人所在的社区联系,为其家庭争取了社会最低保障金,改善了被告人的生活状态,使其重返校园。

王筱萍深知,调解是消除双方积怨,化解矛盾最好的办案方式。因此,对每一起案件,她都以极大的耐心和毅力,进行不懈的调解。为了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她不厌其烦的反复为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分析案件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让当事人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理智的解决纠纷。原告李月花在某医院手术时,因麻醉师操作失误导致其植物人状态,医患双方因赔偿无法达成协议,矛盾进一步激化。为了妥善解决纠纷,王筱萍几次去某团与团领导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并依据司法鉴定提出了一个兼顾医患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得到双方的理解和支持,院方赔偿原告及亲属各项损失30万元,并主动承担了原告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和案件的诉讼费、鉴定费等15万多元,后原告家人主动将原告接回家康复治疗。

二、爱岗敬业,把全部精力都奉献给审判事业

王筱萍与丈夫长期两地分居,自己独自带着身体残疾的父母生活,经常的身体不适,繁重的家务劳动,从来没有影响她的工作热情。患有多种疾病的她,面对病痛的折磨,不但没有要求领导调换到轻松的工作岗位,反而更加珍惜承办每一起案件的机会,主办了多起疑难、复杂、棘手案件,成为勇挑重担的人。

2015年年初,王筱萍从审判一线被选任到审监庭工作,负责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面对新的挑战,已经年逾五十的她毫不畏惧。上任之初,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她先后起草了十三项审判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制度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在做好日常审判监督、管理的同时,她认真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提交报告,为院党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她以“三项评查”工作为抓手,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敢于揭丑亮短,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2015年年底,在兵团分院对各师中级法院审判工作绩效考核中,第九师中级法院获得86.51的高分,在全兵团中级人民法院排名第二。在院里审判任务重,其他审判员患病或因事外出时,她总是愉快的接手他们无法按期开庭的案件,保证审判流程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她在法院人手短缺的情况下,加班加点评查、核对上网裁判文书,圆满完成了全院1000余份上网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工作。

三、勤政廉洁,把无限忠诚都奉献给圣神法律

在金钱、关系,人情、恐吓和权势面前,她始终坚持立场不妥协,坚持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多年来,不管是亲朋好友的求情,还是老百姓对其感恩的表达,她都能婉言拒绝,从容应对,做到了吃请不去,说情不准,送礼不收。有律师说:“你太不近人情!”,但她却说:“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