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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黑恶势力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发布时间:19年04月19日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兵团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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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日报特约评论员 凌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黑恶势力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是最直接的受害“个体”,也是提供问题线索的“主体”。过去,一些群众迫于黑恶势力的恐吓威胁,敢怒不敢言,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扫黑除恶工作的难度。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既需要党和政府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配合,让社会广泛知晓,让群众广泛参与,让黑恶势力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提高社会知晓度,做到“人人可知晓”。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指出:“有些地方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这与这些地方宣传不够、发动不深、造势不力有直接关系。”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要提高社会知晓度,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把扫黑除恶精神和要求宣传到大街小巷、行业场所、连队社区,确保兵团、师市、团场、连队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声势,充分展示兵团党委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当中,让人人成为捍卫社会平安稳定的“主人翁”。

提高社会参与度,做到“人人可行动”。扫除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关键需要准确的线索。发现和掌握线索,既需要官方的主动排查,也需要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把广大群众发动起来,提供线索、揭发犯罪,同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形成同仇敌忾的强大声势。一方面要主动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群众举报揭发渠道,落实保密制度,保护好举报人个人信息,让举报者无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坚持重拳出击,对泄漏信息者要追究责任,对打击报复者要坚决依法从重从严处理,让群众有底气、有勇气、有动力参与行动。

提高社会可见度,做到“人人可监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大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身边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是否得到应有惩处。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接受外部监督的阳光透明工作机制,一方面要综合运用政务平台、媒体等,对辖区内黑恶势力的打击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典型黑恶案件要组织公审公判,发挥好震慑、教育作用,最大限度扩大专项斗争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另一方面要建立外部联系机制,通过设立意见信箱、召开听证会、聘请监督员等,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提高社会认可度,做到“人人可评判”。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求把打击黑恶势力同满足广大群众期待结合起来,既做到在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上实现新突破,又在顺应民心民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上取得新成效。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判权交给群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符合群众意愿、得到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