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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忠诚和担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兵团南疆优秀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掠影
发布时间:18年07月27日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兵团党委政法委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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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钧禹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热心、细心、耐心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多年来,兵团南疆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用心服务广大职工群众,争做社会稳定和谐的守护者、弱势群体的保护者。他们恪守职业道德,勇担社会责任,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夯实基层基础,就必须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兵团南疆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发挥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独特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民族团结。

“辛苦点不算什么,把纠纷及时化解掉,我心里踏实。”多年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二师司法局新城社区司法所所长侯莉华把维护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每次遇到职工群众的矛盾纠纷,总是先放下手头的工作,第一时间赶到纠纷现场,即使下班或者是节假日休息也不例外。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好比医生上了手术台,矛盾不化解,纠纷不平息,就不能退下来。”为了及早调处矛盾纠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一师阿拉尔市托喀依乡司法所副所长阿热孜古力·依斯马依力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她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勇挑重担,化解了一起起矛盾纠纷。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本版刊发的8位先进个人,是兵团南疆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他们长期在基层从事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

当前,法治兵团建设正在深入推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坚信,兵团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必将以先进典型为学习榜样,牢记职责使命,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兵团日报记者 马钧禹

 

722日,二师司法局新城社区司法所所长侯莉华(左二)来到二师三建公司社区,向居民宣传防范电信诈骗常识,提高居民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2016年,侯莉华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兵团日报驻二师记者站 栗卫平

 

723日,三师五十四团司法所所长卓朗冬(左一)为学生和家长讲解青少年防溺水的重要性及溺水后的岸上紧急救护等知识。近年来,卓朗冬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辖区群众宣传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受到群众好评。2014年,他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张军

 

723日,一师阿拉尔市托喀依乡司法所副所长阿热孜古力·依斯马依力(中)在调解一起家庭纠纷。阿热孜古力·依斯马依力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受到群众认可。2017年,她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李明

 

723日,一师阿拉尔市水利水电工程处司法所副所长韩鹏勋(中)与同事讨论群众矛盾化解办法。 5年来,韩鹏勋共调处各类纠纷96起,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201612月,韩鹏勋荣获“ 国家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优秀案件承办人”荣誉称号。李明

 

723日,一师七团司法所所长赵灵(左二)与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新招录的公务员交流工作心得体会。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多年来,赵灵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起,预防、化解群体性事件17起。2016年,她荣获“2011年至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李明

 

二师司法局新疆凤兴律师事务所主任魏勇(左)向当事人询问事件经过。自2010年至2016年,魏勇连续7年荣获二师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1612月,他荣获“国家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优秀案件承办人”荣誉称号(资料图片)。 兵团日报驻二师记者站 栗卫平 提供

 

722日,十四师皮山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厚彬(后中)向返乡大学生宣讲法律知识,提高返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近年来,刘厚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耐心为当事人分析案件原委,厘清法律关系,提供专业意见,得到职工群众的信赖。2018年,他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李小燕

 

三师四十一团司法所所长王小东(左三)与同事在辖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现场回答群众咨询的各种法律问题。王小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0余年,对当事人始终做到“诚心、公心、耐心、细心”。2017年,他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资料图片)。 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