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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党委政法委机关负责人就《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17年02月07日 信息来源:兵团党委政法委政治处 编辑:兵团党委政法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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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兵团党委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背景?

答:2016年4月,中央政法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11月,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必须学习好、贯彻好。

兵团政法队伍承担着执法司法、维稳戍边的重要职责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兵团党委的领导下,兵团政法队伍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为总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厉打击暴恐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圆满完成了兵团党委赋予的各项任务,确保了兵团社会大局稳定。应该说,这是一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队伍,是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队伍。但也要看到,与形势任务相比,与党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政法队伍也存在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政法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政法队伍建设,根据兵团党委常委会的意见,我们组织专人研究起草兵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稿”。起草组深入基层政法单位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对起草的稿子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力图在与中央文件精神完全一致的前提下,体现兵团特色。

问:“实施意见”有什么主要特点?

答:“实施意见”是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总结分析兵团政法队伍建设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着眼于发展需要,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兵团政法队伍建设作出了符合实际的规定。

一方面,“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格局与中央文件精神完全一致,没有另起炉灶、新搞一套。另一方面,在具体内容上,“实施意见”着重考虑了兵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对中央文件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能细化、具体化的,尽量予以细化、具体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如政治轮训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基层保障等;对于需要由中央统一规定、将来中央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制度的事项,如职业道德评价机制、政治督查制度、工资改革和福利保障制度、政法各系统的纪律条令等,我们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就不做具体要求;对于中央文件没有规定、属于兵团个性情况、而实践中又需要的,“实施意见”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提高维稳处突能力、强化双语学习培训、加强对政法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等。

问:能否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框架内容?

答:“实施意见”共有7部分33条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强调聚焦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把握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兵团政法队伍。

第二部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明确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开展政治轮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健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机制等内容。重点强调了三点:一是大力开展政治轮训,要求对新进政法干警、新提拔政法干警必须开展不少于一周的岗前、任前政治培训,并进行考试、考核;政法机关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必须有政治学习的内容,且不少于总课程的三分之一。今后五年内,将所有政法干警集中轮训一遍。二是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落实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责任,健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三是健全战时思想政治动员机制,做好参加重大维稳安保任务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责任感和战斗力。这是兵团政法工作中一项既有经验,今后进一步发扬光大。

第三部分“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强调兵团政法队伍要提高五种能力,增强能力培养实效,同时,要推进政法人才队伍建设。“五种能力”包括:维稳处突能力、执法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其中,在 “维稳处突能力”方面,“实施意见”列举了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复杂局面、情报搜集和分析、网络安全防控、社会面管控等能力。有些内容中央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是针对兵团维稳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来的。

第四部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包括强化纪律规矩教育、落实各项纪律要求、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严惩执法司法腐败等内容。重点强调建立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作风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严肃追责,推进执法司法作风持续好转。同时,完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建立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和警示教育机制,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

第五部分“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了选好配强政法领导班子、改进政法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从严管理政法领导干部、落实政法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制度、加强干部交流培养锻炼等内容。着重强调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政法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强调加强年轻后备干部培养锻炼,推动他们到中央机关、对口援疆省市学习,到基层一线等艰苦复杂岗位培养锻炼。

第六部分“加强职业保障”,包括完善工资待遇制度、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加大基层保障力度等方面内容。根据兵团实际,在“加大基层保障力度”中,要求落实师(市)、垦区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基层政法干警正常福利待遇等政策。

第七部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加强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严格政法机关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等。着重强调了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各部门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格局。为保证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抓政法队伍建设的职能作用,确保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法委熟悉了解政法干部的优势,依托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委政法委政工部门是开展政法队伍建设的专门机构,要配齐配强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更好地承担起协管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和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职责”;等等。

问:对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实有什么打算?

答:文件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落实。“实施意见”下发后,政法委着力抓好学习传达、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在2017年兵团党委稳定暨政法工作会议上进行强调,作出部署。二是在兵团层面上,将会同纪委、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共同研究,落实好“实施意见”有关具体要求;三是对各师市和兵团政法各部门,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和检查督导,推动文件落实落地。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促进兵团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更好地履行肩负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