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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兵团党委政法委法学会 编辑:兵团党委政法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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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党委政法委法学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对当前全力做好会员的发展和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2016年底会员队伍总数量要达到一定比例,明确要求兵团法学会要在现有基础上发展会员4419人以上。现就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会员发展工作。兵团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兵团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兵团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兵团党政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重要力量。兵团现有会员4364人,在兵团法学界、法律界所占比例还很有限,与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性质和职能定位尚有较大差距。各师市法学会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突出重点,扩大覆盖面。要重点做好在兵师各级党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科研部门、大中专院校、法律服务部门中发展会员工作,要着力加大在各级政法部门的会员发展工作,加强在中青年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壮大会员队伍,加强管理服务,发挥好特殊作用。

三、要积极发展团体会员。既要积极发展学科(专门、专业)研究会团体会员,又要大力发展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律服务工作的部门和组织为团体会员,推动建立兵团法学界、法律界紧密合作机制,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的紧密结合,扩大法学研究的覆盖面,逐步推进建立健全符合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需要的学科研究会。

四、要加强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发展会员的宣传动员工作,畅通发展会员的渠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加强联系,提高服务水平。要健全会员联系网络,建立档案等管理制度,组织会员参与更多的学术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努力把法学会办成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之家。以管理促发展,以发展增强吸引力。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入会条件、程序和审批办法》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对原有会员没有建档的,要及时建立完善电子、纸质档案并录入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

联系电话:0991-2896476,邮箱btfxh2016@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