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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
发布时间:16年09月30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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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生最美的年华,她失去了左腿。在经历了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后,她选择了坚强。她叫毕冬云,是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

  作为女人,42岁的毕冬云未能实现做母亲的心愿,但她把所有的母爱给了失足的孩子,使那些误入歧途的孩子重新走向社会。

  1993年,大学毕业后的毕冬云来到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工作,那时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有钱有闲了,到全国各地去旅行。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击碎了她的梦想,1995 年4月,毕冬云永远失去了左腿,残酷的现实让她对前景充满了绝望。最终,在家人、同事和院领导的多方关爱下,她选择了坚强面对,先后经历了三次手术。

  半年后,毕冬云奇迹般地出现在办公室里。她不仅要办理大批贪污渎职类的大要案,还要承担全南阳市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她的热情始终依旧。她说:“我的身体就像盏快没有油的烛灯,不如点着了照出一些亮来。”

  2014年,南阳师范学院音乐系一名学生小军因生活所迫偷了一辆电动车卖钱作生活费被抓住,倔强的小军打算破罐子破摔,对办案人员冷眼相对,毕冬云听说后主动找到小军,语重心长地对小军说:“你是一个大学生,有美好的前途,可现在就为500元把一辈子给毁了,值得吗?你给我当钢琴老师吧,每周到我家里上一节课,我给学费。以后有什么困难只管给我打电话,阿姨会尽可能帮助你。”温暖的话语如涓涓细流滋润着小军的心田,小军嚎啕大哭,终于敞开了心扉。

  命运对于强者的考验往往不止一次。2005年的一天,毕冬云和同事们加班整理卷宗至深夜时,忙碌中不慎跌倒,她怀了三个月的孩子也未能保住,她也从此失去了做母亲的机会。

  当我们问她:“后悔吗?”她笑笑,平静地说:“有点小遗憾,但不后悔。我虽然没了孩子,但有更多的孩子需要我。”

  曾经,一名15岁的中学生模仿当时热播的某电视剧剧情,持刀将一名下班女工绑架至偏僻处,目的仅仅是想试试看是否有人前来解救。当时社会舆论一致认为该案件性质恶劣,已构成犯罪。

  这起案件引起毕冬云的关注,她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关系着孩子的一生,应当尽可能慎重,作有别于成年人的处理。几经走访后,她了解到这个孩子平时表现良好,作案只是模仿电视剧剧情,主观上并不是想索取钱财……当她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孩子母亲的手中时,孩子的母亲泣不成声,紧握毕冬云的手连声说:“谢谢你们,是你们给了孩子第二次生命。”

  在毕冬云的积极建议和主动请缨下,2014年3月,卧龙区检察院成立了河南省首个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冬云工作室”。工作室集法律宣传、帮困助学、检校共建、帮教考察、犯罪预防、心理疏导等功能为一体。冬云随后向南阳市近一万名学生及部分家长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和办公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方便家长和孩子能随时联系到她。目前,已有20多名失足涉案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

  “爱护未成年人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每时每刻的行动。”这是毕冬云和工作室干警们一直坚持的理念。为了让更多的未成年人了解犯罪的危害性,2013年3月,在毕冬云的倡导主持下,卧龙区检察院在该区文化馆设立了“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将该院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集中展出,先后接待6000余名师生接受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期关注检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南阳籍作家二月河对毕冬云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这样的评价:“冬云”已经成为南阳孩子们心中的知心大姐,“冬云工作室”是一个创举,彰显了南阳检察的人文情怀。

  她无意荣誉,只想为检徽增光,而人们不会忘记这位无私奉献的女检察官。近年来,她先后被评为“感动中原十大人物”“全国五一巾帼建功标兵”,“冬云工作室”也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2013年,毕冬云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2014年4月,毕冬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6年6月,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

  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毕冬云克服身体残障、工作繁重等困难,自强不息,逆境奋起。她只有一个念头:工作不能留下遗憾。(汪宇堂 胡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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