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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天使“到底做了什么让人不可思议?

发布时间:16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长安剑 编辑:兵团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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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黑压压地站满了人。一看到穿制服的人来了,讨薪的农民工一下子围了上来。


“我们要回家过年,路费都没有!”


“没吃的东西没住的地方,你说怎么办?”


“再不给钱我们只能拼了。”……


带头的几个激动地比划着,像愤怒的狮子。


得知有些农民工已经一天没吃东西后,黄志丽摸摸包里,发现还有些钱。她急忙掏出。“快去给他们买些吃的。”随后,她找到包工头“讨说法”。


“开发商拖欠了工程进度款,我已经垫了很多钱了,现在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包工头一脸无奈。


怎么办?法官黄志丽能解决,尽管外表看去,她只是个柔弱的女子。



 (图:黄志丽)


“法官要有所为,必须无所畏惧”


作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不是第一次遇到农民工讨薪的案子了。初出茅庐之时,她就曾处理过这类案子。

一年春节前夕,一家建筑公司因拖欠近百名农民工工资,被告到法院。程序启动后,黄志丽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那头是赤裸裸的恐吓。


“这家企业背景很复杂,你要是掺和,别怪我们找人修理你!”


“说实在话,当时确实有些害怕。”回想起来,黄志丽还心有余悸。“回家时我左顾右盼,年关了,我不敢回家帮我爸买年货,不敢去帮他打扫卫生,怕伤害引到我的家人身上。”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黄志丽最终顶住精神压力,秉公判决并查封了被告的账户,让农民工在春节前领到了血汗钱。


“法官要有所为,必须无所畏惧。如果在某一件事或者某个细节上,我们疏忽了,就会影响到法院的公信、法律的威严、法官的形象。”回忆那次,黄志丽语气坚定。



而手头的这个案子,黄志丽本来完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钱不到位,还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于是,她准备亲自做开发商的工作。

“如果农民工这样继续围堵下去,工期一拖再拖,你无法按期交付房屋,你和业主之间,肯定也存在着违约金的问题,这笔账要算……”没有搬法律条文,黄志丽反而帮开发商出起了主意。


听进黄志丽的劝告,开发商四处筹款,终于将进度款凑齐。钱转给包工头后,黄志丽和同事们马上组织农民工现场决算,工资,最终发放到每个人手上。


“一份无可挑剔的判决书,不一定能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作为基层法官,黄志丽面临的,大多数是“鸡毛蒜皮”。


除了为农民工讨薪,黄志丽还要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的案子。这些案子看似简单,但做到妥善处理并不容易。十多年前的一起兄妹争夺房产案,就曾令黄志丽为难。


这户家庭中,父亲年迈,而最小的弟弟则患有精神疾病。当时,家里的几个兄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妹妹照顾父亲和弟弟,父亲百年后,父亲的房产归妹妹所有。然而弟弟、父亲先后过世后,哥哥姐姐突然翻脸了。


“之前签的协议无效,这个家要重新分。”哥哥姐姐态度坚决。


得知事情的前后经过,法官黄志丽陷入深思。从法律程序上讲,父亲在世时,兄妹无权处分父亲的房产,协议肯定是无效的。从公序良俗角度讲,协议应当是效力待定,若父亲去世前认可协议,协议就有效力。然而,父亲过世后再计算妹妹为赡养父亲付出了多少,又很难举证,开庭将对社会公序良俗产生冲击。


怎么办?




黄志丽有一个习惯,为了全面掌握案子的情况,她通常会实地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


与往常一样,黄志丽找到这家人,向街坊四邻打听起来。邻居都说,“妹妹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听到这里,黄志丽心里就“有底了”。再见到“哥哥姐姐”后,黄志丽对他们说:


“如果你们对父亲和弟弟,尽到了赡养和照护的义务,我就开庭。”


此话一出,两人顿时不吭声了。“有调解可能了!”黄志丽脑中闪过一丝希望。于是,她趁热打铁,从亲情入手,成功调解了双方的矛盾。


但有人觉得,黄志丽这种“实地考察”是“多此一举”。


“只要公正判决,法官就已完成使命,为什么还要在槌外下这么多功夫呢?”书记员江晓筠最初并不明白。


“法院不是江湖,快意恩仇不代表公平正义。”黄志丽给她讲了一个故事。早年,她承办一起兄弟土地纠纷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黄志丽很快下了判决书。回访时,她却发现,案子结了,心结难开,90多岁的祖父抱恨而终。“一个猪圈毁了三代亲情!”


“时至今日,我依然愧疚,规则之治没错,但法律之外还有复杂的情感,一份无可挑剔的判决书,不一定能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有强大的逻辑之美,有分清对错的成就感” 


黄志丽为什么选择做法官?她的答案充满诗意。


“法官这个职业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职业,有强大的逻辑之美,有分清对错的成就感。”


2009年初,当事人冯阿姨乘坐公交车,途中司机让她在快车道下车。冯阿姨想起雨伞忘在车上,转身去追,却被停在斑马线上的电动车绊倒,造成九级伤残。冯阿姨把司机、公交公司、保险公司和电动车主告上法庭。庭审中,保险公司说:“电动车主没投交强险,也应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电动车主辩称,电动车是停着的,不关她的事。


一边是九级伤残的受害人,一边是试图撇清责任的保险公司和电动车主,黄志丽很头痛。电动车还未纳入交强险投保范围,因此电动车主无需承担强制险责任,但斑马线上不能停车,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想到这里,黄志丽打开了思路。


在那份判决书中,黄志丽单就案件争议焦点就分析了五六页的篇幅。这起案件也成为一个经典判例。


办案不仅需要法律知识,也要不停地汲取民间智慧。




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子,曾给黄志丽上了这样一课:当地寺庙里的庙祝,曾将香油钱借给村民赚取利息。然而期限到了,借钱者刘大福却赖帐不还。于是,庙祝起诉到法院,证据是一张借条:“刘大福向佛祖借来人民币15000元,一年还清。”


然而,刘大福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向佛祖借钱,要讨也是佛祖来讨。”庙祝急得满脸通红,却无言以对。


有位老人向黄志丽支招:刘大福是卖佛具的,最近生意不好,这是报应,你敲打敲打他。听了老人的话,黄志丽心里有了主意。


调解时,黄志丽说:“虔诚的人才会买佛具,你借佛祖的钱不还,谁还会买你的东西?”结果第二天,刘大福就把钱还了。


“在民事案件中,有时很难界定谁对谁错。因此,我接触当事人时,会站在他们的角度理解、开导他们,然后再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在解开法结的同时,解开心结。”




多年的审判经验,让黄志丽想到,是否能让法院离老百姓更近一些。她的想法与法院领导的思路不谋而合。于是2012年6月,以她名字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芗城区南坑街道挂牌。这个“家门口的小法院”,开展巡回办案、调解纠纷、搞法制宣传,做了不少“鸡毛蒜皮”却暖心的事。


一个基层法官为了“两个地瓜”的坚守


压力大,保障差,家里若再出点事,几乎就是压倒基层法官的最后一根稻草了。曾几何时,黄志丽也动摇过。




2005年,黄志丽的母亲重病入院,从此卧床不起。她白天上班,晚上回家照顾母亲,日复一日,而且母亲治疗需要大量非医保用药,短短3个月就花了18万元。这时,一家企业向她伸出橄榄枝,请她去当法务,待遇相当丰厚:工资翻几倍,配车,而且可预支母亲医药费。

“是否应该辞职呢?”那天,黄志丽几乎一夜无眠。


然而,一个电话让黄志丽坚定下来。


“黄法官,我从没想过法律能保护我,我身边的姐妹也是,现在我们相信了。”


这是一名曾经的家暴受害人的来电。在黄志丽的帮助下,她脱离了家暴魔爪。挂掉电话后,黄志丽感到身上又注入了力量:“因为我的存在,让一些人看到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她确信,自己离不开法官这份职业。


法官就是这样一个职业,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一次在村里开庭,原被告不欢而散。离开“法庭”时,被告抬腿踢翻了椅子,又把桌上“被告”牌子狠狠摔在地上,骂骂咧咧地扬长而去。


“我蹲在地上,一边扶椅子,一边捡牌子。”黄志丽说。


这时,一个大爷走了过来,手上端着一个碗,里面放着两个煮熟的地瓜,“小黄你和那个小姑娘肯定饿了,一点多了,你们吃个地瓜垫垫底。”


“阿公您怎么认识黄法官?”一旁年轻的书记员眼眶都红了。


“你们都是好孩子,经常来村子里面办案件,所以我认得。”


黄志丽不知道大爷叫什么,但这一刻却只觉得,一切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