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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务保障队伍建设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16年06月20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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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警务保障队伍建设盛开『绚丽花』

  「210工程」队伍建设工作综述

  江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主题党日活动。(资料图片)

  没有高素质的警务保障队伍,就没有高水平的警务保障工作。“210工程”建设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毫不动摇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弘扬践行“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国公安警务保障队伍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有警务保障人员3.75万名,比2010年增加了7.7%。同时,各地警务保障部门积极选调招录各类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底,警务保障专业人才比2010年大幅增加,其中,财会类增加828名、基建工程类增加53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增加243人,有5269人获专业技术资格,1840人获中高级专业职称,为深入推进“210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顶层设计——

  明确警务保障队伍建设目标任务

  2011年9月,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装备财务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三个服务”的总要求,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精业务、善管理、重廉洁的警务保障队伍。今年3月30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增强“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

  言犹在耳。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装备财务局局长王俭亲力亲为,多次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警务保障队伍建设中打基础、管全局、利长远的重点难点问题。

  根据公安部党委要求,2011年8月,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装备财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推进公安装备财务队伍正规化建设”,从统一机构名称、狠抓班子建设、充实专业力量、培养优秀人才、设立总会计师、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作出总体部署、绘制宏伟蓝图。《意见》要求,要规范机构名称,明确职责任务,优化班子结构,加强队伍建设。省级公安装备财务部门名称统一为“警务保障部”,地市级公安装备财务部门名称统一为“警务保障处”,县级公安机关普遍设立“警务保障室”。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等。

  与此同时,“210工程”建设将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推动落实,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组织召开“210工程”建设座谈会、推进会、现场会,部署推进包括警务保障队伍建设在内的210项重点工作。各地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积极推动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警务保障队伍,更有力地保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突出重点——

  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队伍正规化

  “210工程”建设以来,全国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日臻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干部职工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始终坚持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依制度办事,科学构建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和规范的工作流程。

  据统计,自深入开展制度建设专项工作以来,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累计发布实施规章制度24项,修订或报批中的各项制度22项,起草中的各项制度5项,内容包括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适用范围包括部机关、局机关、全国公安机关等层次,初步形成了符合新形势下警务保障工作要求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有力推动了警务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出台了《党员干部出差和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填补了出差期间和八小时以外干部管理的制度空白;施行了《党员干部谈心制度》,既培养党员干部的组织感情,又提高了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了《党支部工作制度》,狠抓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印发了《关于严禁违规干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建设暂行规定》和《严肃工作纪律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了警务保障制度规范,并将涉及警务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各类规范性制度文件,汇编成册,发给警务保障民警,以供日常学习应用。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紧紧围绕《意见》中关于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按照“210工程”建设部署,全国各省级以下公安警务保障部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商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努力推动装备财务部门机构更名等相关事宜,在省市两级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此举规范了警务保障部门机构设置,推动了警务保障部门正规化建设。

  实践中,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精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公安警务保障部门领导班子。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抓好队伍是本职、不抓队伍是失职”的观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积极协调政工部门,规范警务保障部门职能定位,完善内部机构设置,省、市警务保障部门都配备具有履行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指导监督职能专门机构与人员,县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努力配齐配强财会、基建等专职工作人员。注重对警务保障部门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形成干部梯队。有的省级警务保障部门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省市县三级警务保障部门岗位分工及履责规范,明确职能分工,规范岗位职责,加强廉政监督。

  截至2015年底,按照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全国有31个省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实现了统一机构名称,92%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完成更名,56%的地市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设立了总会计师制度,县级公安机关普遍设立警务保障室。

  素质强警——

  大力提升警务保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围绕素质强警的目标,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更加注重警务保障培训教材体系建设。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十分重视警务保障队伍职业素养培训,积极健全完善培训教材体系。组织编写《公安财务管理》《公安装备管理》《公安被装管理》《公安基本建设》《警务保障创新与发展》《警务保障部门专业训练大纲》等系列教材,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安警务保障教材体系,为提高培训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更加注重警务保障队伍素质能力培训。为有力推动“210工程”建设,使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人员掌握基建程序、建设标准、项目申报方法,熟悉了解征地、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有序有效推进,公安部于2012年8月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全国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培训班;为推进“210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地市级警务保障工作水平,2012年底至2013年初,公安部举办两期全国地市公安局领导干部“210工程”建设专题研讨班;为切实提高警务保障专业人员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于2014年7月在京举办全国公安警务保障秘书科长和财务科长培训班;为充分发挥公安装备的实战效能,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于2014年10月在山东省公安综合训练基地组织召开全国公安警用装备培训会。

  更加注重警务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入实施素质强警战略,进一步提高警务保障部门民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警务保障事业长远发展储备人才、集聚力量,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依托高等院校,着力培养一批研究型、管理型、复合型人才。自2014年始联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举办全国警务保障系统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班,参训学员均为各地警务保障部门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和拔尖人才。

  更加注重警务保障理论研究。为深入推进“210工程”建设,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制订理论研究征文评选办法,每两年组织一次理论征文活动,深入研究警务保障工作规律特点,积极探索提升保障能力的方法途径。理论研究领域涉及经费保障、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保障、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从征文活动开展情况看,各地警务保障部门对理论研究日益重视,呈现出参与度高、涉及面广、指导性强、研究深入等特点。通过深入开展警务保障理论研究,既指导了实践,又提高了警务保障队伍素质。

  更加注重发挥警务保障专家智库作用。按照经费保障、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应急保障等不同领域,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和部分省级警务保障部门评选出警务保障业务专家库成员,为本地公安警务保障工作提供决策和智力支持;组织专家库人员对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全局性规划、专项工作计划等重大决策进行论证,为各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与此同时,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把警务保障队伍打造成一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铁军”。各地结合工作需要,科学规划警务保障部门干部职业培训,每年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邀请高校科研部门的专家、实践能力强的警务保障部门民警授课。据悉,近5年来,全国公安警务保障系统的文秘、财会、基建、装备、应急保障等业务骨干已全部轮训一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素养明显提高。此外,各地采取多种奖励措施鼓励民警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努力获取专业技术资格。

  凝神聚力——

  弘扬“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

  为推进警务保障文化建设,凝聚精神力量,形成思想共识,发扬优良传统,2013年,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在全面征求各地意见、充分讨论研究基础上,经报公安部领导同意,确立“服务、求实、勤俭、廉洁”为警务保障精神,旨在凝聚队伍力量、适应时代要求、引领工作方向、推动事业发展。

  王俭表示,“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体现了广大警务保障人的精神面貌和优良品格,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在警务保障部门的延伸体现,是做好新时期警务保障工作需奉行和倡导的行为准则。其中,“服务”是警务保障精神的核心;“求实”是警务保障精神的精髓;“勤俭”是警务保障精神的特征;“廉洁”是警务保障精神的品质。

  “服务、求实、勤俭、廉洁”警务保障精神确定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警务保障精神宣传活动,力争使警务保障精神植根于每位警务保障民警的内心,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警务保障民警的行为。

  实践中,广大警务保障民警不仅将警务保障精神内植于心,更将其外践于行,把警务保障精神融入警务保障工作各个方面、贯穿于警务保障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了警务保障工作能力与水平。

  2013年12月,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向全国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弘扬践行警务保障精神活动的通知》,大力弘扬和践行“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各级警务保障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民警学习宣传、弘扬践行警务保障精神,涌现出一批可亲可敬的先进典型。2014年5月,公安部授予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副主任朱爱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朱爱民从事装备采购工作10年间,勤政廉政、兢兢业业,经手各类采购项目支付款额无一差错,为国家累计节省经费2000余万元。特别是2010年3月被确诊为结肠癌晚期后,朱爱民仍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拼搏进取的职业观,与病魔顽强抗争,坚守岗位,忘我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安警务保障民警的崇高追求和高尚品格,为大连公安警务保障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朱爱民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政法系统“雷锋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获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大连市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10月10日,公安部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装备财务局和辽宁省公安厅、大连市公安局联合举办朱爱民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4年12月,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在全国公安警务保障系统部署开展争创“朱爱民式警务保障好民警”活动。截至今年初,全国公安警务保障队伍建设“鲜花盛开”、成果显著,有32名“朱爱民式警务保障好民警”获公安部通报表扬。

  典型辈出,余珍朗同志是继朱爱民之后又一名警务保障战线的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余珍朗,生前系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自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心扑在警务保障事业上,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警务保障民警的良好形象。2015年2月12日,余珍朗因连续加班,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5岁。2015年10月31日,公安部追授余珍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为深入开展向余珍朗同志学习活动,装备财务局会同江西省公安厅、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编印《榜样的力量——警务保障的楷模余珍朗》图书,便于警务保障系统民警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榜样,弘扬和践行“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

  廉洁从警——

  同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公安警务保障部门管钱管物管项目,面临诱惑多,廉政风险大,坚持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洁从警建设十分重要。

  强化思想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领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定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警务保障队伍树立“隔离带”、架起“高压线”,使警务保障民警增强廉洁从警意识,自觉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

  狠抓作风养成。2012年9月以来,为适应公安改革发展大局对警务保障工作和警务保障队伍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以内务管理为切入点,狠抓作风建设,从环境卫生、到着装礼仪,从安全保密、到遵规守纪,从团结协作、到凝练精神,从内务管理、到作风养成,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走出了一条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的作风建设之路。这一经验做法受到分管部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国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介绍。目前,全局党员干部守纪律、干事业、重形象、讲团结,为承担更加繁重艰巨的警务保障工作奠定了过硬的作风保证,同时为全国公安警务保障系统民警作出了表率。

  注重事前预防。事前预防远胜于事后监督。各级警务保障部门在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结合警务保障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切实开展民警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列出权力清单,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岗位,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

  健全监督机制。各级警务保障部门牢固树立依法、民主、科学的理财理念,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财务运行机制,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公安机关部门预算决算向社会公开、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在系统内公开、财务运行内部公开和定期报告制度;实施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保障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构建覆盖工作各环节、各流程的监督网;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注重抓苗头、抓源头,做到抓小、抓早、抓预防,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约谈主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从严查处。

  坚持严管厚爱。各级警务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党员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在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基层一线同志,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使他们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