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党委政法委:
《师党委政法委书记报告工作制度》已经兵团党委政法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
师党委政法委书记报告工作制度
为了解掌握各师党委政法委工作情况,督导政法维稳综治工作落实及政法委书记履职尽责,分析研判维稳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建立师党委政法委书记向兵团党委政法委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形式
师党委政法委书记报告工作采取会议汇报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会议由兵团党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各师党委政法委书记参加会议。兵团党委政法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每年7月、次年1月召开师党委政法委书记报告工作会议,各师政法委书记报送书面工作报告。
二、报告内容
(一)师党委政法委书记报告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关于稳定工作部署,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工作情况;
2、贯彻兵团党委稳定暨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兵团党委政法委各项工作部署,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情况;
3、辖区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4、书记本人履行职责情况。
(二)分析研判兵团维稳形势,研究部署政法维稳综治工作。
三、其他事项
1、兵团党委政法委办公室提出会议方案,拟定会议议题、时间、出席人员等,报兵团党委政法委书记审定。
2、根据会议议题,兵团党委政法委下发会议通知,各师党委政法委做好汇报准备。
3、兵团党委政法委机关、维稳办、综治办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为安排部署工作提供相关材料。
4、兵团党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准备会议有关材料,会后印发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