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域法治论坛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有关省、区、市法学会:
为办好今年的区域法治论坛,部署2016年区域法治论坛工作,研究如何办好区域法治论坛,包括论坛的特色、举办方式、主题确定、重点课题的组织、论文征集及评选等事项。经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召开区域法治论坛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5年8月21日至22日,20日报到,23日离会。
会议地点:吉林省延边自治州延吉市延边宾馆
二、参加人员:
1、承办2015年区域法治论坛和副省级城市年会的法学会主管领导和研究部(学术部)负责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浙江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成都市)各2人。
2、拟承办2016年区域法治论坛和副省级城市年会的法学会主管领导和研究部(学术部)负责人(黑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新疆兵团、济南市)各2人。
3、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会员部有关人员。
4、部分论文终评评委。
三、会议内容:
1、全程参加观摩“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
2、承办2015年区域法治论坛和副省级城市年会的法学会汇报筹备工作情况。
3、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对重点委托课题有关问题提出要求。
4、中国法学会会员部负责人对办好区域法治论坛提出具体要求。
5、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总编张新宝就论文的选题和组织进行辅导。
四、有关要求:
1、承办2015年区域法治论坛和副省级城市年会的法学会请提前做好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2、拟承办2016年区域法治论坛和副省级城市年会的法学会对承办论坛的意见和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与会人员住宿费按标准自理,超出部分由中国法学会补贴。
4、请与会省区市法学会领导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往返行程(车次、航班)请于8月15日前报中国法学会会员部。
联系人:王益民 66518189 15611956658
杜 林 66119963(传真)15901508585
中国法学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