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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发布时间:15年07月13日 信息来源:兵团政法委员会 编辑:兵团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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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国奇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这两句治国理政的哲理名言,说明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既要实行法治,又要实行德治。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我国既有久远的法制传统,又有厚重的道德传承。从孔子“宽猛相济”,到孟子“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从荀子“隆礼重法”,到汉代董仲舒“阳为德,阴为刑”;从唐代“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时期一直延续德法合治,都体现了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治国之道。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德治为基础,德治又需要法治作保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从世界范围看,凡是社会治理比较有效的国家,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治理国家中,法治和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各自起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国家才能治理有序,社会才能健康运行。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们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