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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15年04月06日 信息来源:政法委员会 编辑: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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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法委员会

    2015年兵团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和兵团党委稳定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牢牢把握繁荣法学研究、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重要职责,围绕新疆和兵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为中心,以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政法、服务群众、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主线,努力在深化法学法律研究、深化参与评估论证、深化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发挥第三方优势作用、加强兵师市法学会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开创新时期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兵团、建设法治兵团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1)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会议、兵团党委稳定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系统的最主要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学深、学透、学精,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2)组织参加全国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和全国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学会工作。

3)切实抓好《兵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意见》重大任务、改革举措的分解和落实。

二、围绕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开展法学研究

4)围绕四中全会《决定》重大任务、190项改革举措和《兵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意见》、《法治兵团建设纲要》重要任务和举措,确定兵团法学会的研究课题和研究重点方向。

5)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进一步加强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严惩暴恐分子、健全完善维稳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维稳戍边机制研究。建立健全促进改革发展的法治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法治协调保障研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行为、促进民族团结、保障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研究。

6)在兵团党政军企合一体制框架中加快建立兵团法治实施、监督、保障体系的研究。进一步加大兵团党政军企合一、师市合一、团镇合一等特殊体制机制的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兵团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重要作用的研究。

7)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规范兵团、师(市)、团场(镇)行政事权,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的研究。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论证制度、听证制度、风险评估机制的研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研究。

 8)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加强兵团特殊体制下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研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研究。

9)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和平安兵团建设法治保障的研究。围绕维稳政法综治工作如何更好地在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大局发挥重要作用,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把法治兵团建设与平安兵团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党委领导、行政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体制的研究。

三、创新平台,丰富载体,全面开展法学研究活动

10)组织办好“法治兵团建设”主题论坛。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兵团建设”大型主题研讨活动。研究探索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意见》实现路径和举措办法。

11)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家论坛、经济社会发展论坛、法学青年论坛和“六大”地方法学论坛的研讨活动。拓宽兵团法学优秀成果交流、展现、推介的路径和平台。

12)组织开展兵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题研讨活动。积极探索既符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又适应兵团特殊体制实际的司法体制改革举措。

积极争取创办《法治兵团》刊物。发挥好兵团和师(市) 十五家法律刊物、网站的凝聚、引领和团队作用。

13)全力支持知识产权研究会、石河子大学办好《西域法学高峰论坛》和专题研讨会。支持师(市)法学会、研究会结合各自实际,举办论坛和专题研讨活动。

14)继续组织开展好兵团法学会年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打造完善兵团法学会汇集、评价、推介兵团级优秀成果的重要平台。

15)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聘任委员,修改完善兵团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发挥在重大专项研究、确定重点课题、人才成果评价等方面的特殊作用。

16)积极探索建立兵团级法学课题招投标研究机制。为探索解决制约兵团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17)进一步深入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充分发挥组委会成员单位和师(市)法学会作用,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及宣讲方式,增强“双百”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增加“双百”进入兵团、师(市)和团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场次和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影响。加强对“双百”活动组织实施的考核。

18)继续组织开展和深化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积极主动与团委、普法办、教育局、司法局等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在去年“四个一”的基础上,把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参与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等有效结合起来,创新活动的形式和载体。

19)主动作为,努力做好法律服务。兵团和师(市)法学会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特殊优势作用,积极探索、组织参与立法论证、决策咨询、法官检察官遴选、法律培训、风险评估、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法律服务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参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20)积极参与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协助各级党政和基层组织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等。

21)积极参与兵团各级的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提高职工群众维权的法治意识。

五、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22)积极参与法治专门队伍建设。主动参与法治人才“双千计划”的实施,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加强对建立法官、检察官招录、逐级遴选制度各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3)着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以兵团和师(市)法学会为依托,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纠纷化解等为主要形式,努力建设上下联动的法学会系统法律服务队伍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兵地互动机制。

24)探索抓好法学专家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院校和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抓好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加大对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支持力度,探索和组织开展兵团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评选活动,加强兵团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

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25)加强师(市)法学会建设。师(市)法学会是兵团法学会事业的重要基础,要克服人员编制经费等困难,创新性开展法学会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把加强师(市)法学会工作作为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法学会工作作为法治兵团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抓紧抓好,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要落实责任。要明确负责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人抓,业务有人管。三是要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创新性开展工作。四是研究制定《加强师(市)法学会建设的意见》。

26)加强研究会建设。一是积极支持法理学研究会、监狱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全面开展工作,承担重大课题、优秀成果评价、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二是积极推动七个基础法学研究会筹备和建立。三是积极发展亟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会建设,努力形成兵团特色突出、团队优势明显、对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研究会组织体系。四是研究制定《兵团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

27)加强兵团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兵团法学会机关对兵团法学会系统、对法学研究事业负有不可替代的重要责任。一是要切实承担好兵团法学会事业的组织领导责任。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争取解决好人员、编制、经费等制约法学会工作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配备专职副会长、建立兵团法学会党组。三是健全法学会机关工作制度,规范完善会员和团体会员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兵团法学会系统考核考评机制。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办好《要报》和《法学动态》,完善兵团法学会与师(市)法学会、与广大会员的QQ群建设,当好“会员之家”。五是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作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五是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改善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发展壮大会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