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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

发布时间:14年08月27日 信息来源:政法委员会 编辑: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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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法委员会

    

张飚1

    张飚,,63,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张飚背后默默调查并推动了浙江张高平、张辉强奸杀人案件再审,为了这一案件的改判多次致信浙江高院。2011,张飚从驻监检察官的位置上退休;20133,浙江高院做出了张高平叔侄两人无罪的判决,他为张高平、张辉叔侄俩赢得了最后的正义,是一位尽职尽责、为人低调、有良心的优秀检察官。张飚从事政法工作32年,牢记宗旨,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勤勉敬业,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13年,他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入选中央电视台年度“十大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