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飚,男,63岁,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张飚背后默默调查并推动了浙江张高平、张辉强奸杀人案件再审,为了这一案件的改判多次致信浙江高院。2011年,张飚从驻监检察官的位置上退休;2013年3月,浙江高院做出了张高平叔侄两人无罪的判决,他为张高平、张辉叔侄俩赢得了最后的正义,是一位尽职尽责、为人低调、有良心的优秀检察官。张飚从事政法工作32年,牢记宗旨,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勤勉敬业,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13年,他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入选中央电视台年度“十大法治人物”。